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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 AI 结构化解析
GB31241-2022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 Lithium ion cells and batteries used in portable electronic equipments—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发布日期 2022-12-29
实施日期 2024-01-01
替代标准 GB 31241—2014
解析引擎 v3.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属于本文件范围内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示例如下:a)便携式办公产品: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b)移动通信产品:手机、无绳电话、对讲机等;c)便携式音/视频产品: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音/视频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蓝牙耳机、便携式音箱等;d)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移动电源、便携式储能电源、便携式投影仪、可穿戴设备等。与上述示例类似用途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可参考使用本文件。对于在车辆、船舶、飞机上等特定场合使用,以及对于医疗、采矿、海底作业等特殊领域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可能会有附加要求。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55 参数限值 32 试验方法 10 计算公式 32 术语 115 约束 9 引用 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解析版本
AI 问答 术语 限值速查 限值判定 试验方法 计算公式 约束条件 引用标准 能力表述 质检复核
锂离子电池3.1
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装置,并被设计成可充电。注: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
锂离子电池组3.2
包含有保护电路的由任意数量的锂离子电池组合而成准备使用的组合体。注1:保护电路可能是独立的,也可能在充电器或电子产品(含其配件)中,保护电路在充电器或电子产品(含其配件)中的测试参见第11章。注2:锂离子电池组还可能含有封装材料、连接器、保护器件等部件或材料。
便携式电子产品3.3
不超过18 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
手持式电子产品3.4
在正常使用时要用手握持的便携式电子产品。
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3.5
应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中且允许用户直接更换的锂离子电池组。
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电池组3.6
内置于便携式电子产品中且不允许用户直接更换的锂离子电池或锂离子电池组。
标称电压3.7
用以标识电池或电池组电压的适宜的近似值。
额定容量3.8
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注: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额定能量3.9
由制造商标明的在规定条件下确定的电池或电池组的能量值。注:通过标称电压乘以额定容量计算得出,可向上取整,单位为瓦特小时(Wh)或毫瓦特小时(mWh)。
参考试验电流3.10
数值与额定容量(C)相同的试验电流。注:单位为安(A)或毫安(mA)。
充电上限电压3.11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能承受的最高安全充电电压。注:定义3.11~3.26可参考附录A。
过压充电保护电压3.12
制造商规定的高电压充电时的保护电路动作电压。
充电限制电压3.13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的额定最大充电电压。
放电终止电压3.14
制造商推荐的电池或电池组放电结束时的电压。
欠压放电保护电压3.15
制造商规定的低电压放电时的保护电路动作电压。
放电截止电压3.16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安全放电的最低负载电压。
最大充电电流3.17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的恒流充电电流。
过流充电保护电流3.18
制造商规定的大电流充电时的保护电路动作电流。
推荐充电电流3.19
制造商推荐的恒流充电电流。
最大放电电流3.20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持续放电电流。
过流放电保护电流3.21
制造商规定的大电流放电时的保护电路动作电流。
推荐放电电流3.22
制造商推荐的持续放电电流。
上限充电温度3.23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高温度。
下限充电温度3.24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低温度。
上限放电温度3.25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的最高温度。
下限放电温度3.26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的最低温度。
可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3.27
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电池或电池组表面可允许的最高温度。注1:一般Tmax不小于“上限充电温度”和“上限放电温度”。注2:定义Tmax用于整机温升测试的电池或电池组表面温度限值。
漏液3.28
可见的液体电解质的漏出。[来源:GB/T 28164—2011,1.3.9]
爆炸3.29
电池或电池组的外壳剧烈破裂并且主要成分抛射出来。[来源:GB/T 28164—2011,1.3.12]
起火3.30
从电池或电池组发出火焰。注:火焰是由燃烧产生的,燃烧是一种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火花不能称为火焰。[来源:GB/T 28164—2011,1.3.13,有修改]
防火防护外壳3.31
用来使燃烧或火焰的蔓延减小到最低限度的部件。
型式试验3.32
对有代表性的样品所进行的试验,其目的是确定其设计和制造是否能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来源:GB 4943.1—2022,3.3.6.15,有修改]
样品容量测试
电池/电池组
—4.7.3
样品预处理
电池/电池组
—4.7.4
安全工作参数
电池/电池组
—5.2
标识要求
电池/电池组
—5.3.1
警示说明
电池组
—5.3.2
耐久性
电池组
—5.3.3
高温外部短路
电池
—6.1
过充电
电池
—6.2
强制放电
电池
—6.3
低气压
电池
—7.1
温度循环
电池
—7.2
振动
电池
—7.3
加速度冲击
电池
—7.4
跌落
电池
—7.5
挤压
电池
—7.6
重物冲击
电池
—7.7
热滥用
电池
—7.8
燃烧喷射
电池
—7.9
低气压
电池组
—8.1
温度循环
电池组
—8.2
振动
电池组
—8.3
加速度冲击
电池组
—8.4
跌落
电池组
—8.5
应力消除
电池组
—8.6
高温使用
电池组
—8.7
洗涤
电池组
—8.8
阻燃要求
电池组
—8.9
过压充电
电池组
—9.2
过流充电
电池组
—9.3
欠压放电
电池组
—9.4
过流放电
电池组
—9.5
外部短路
电池组
—9.6
反向充电
电池组
—9.7
过压充电保护
带保护电路的电池组
—10.1
过流充电保护
带保护电路的电池组
—10.2
欠压放电保护
带保护电路的电池组
—10.3
过流放电保护
带保护电路的电池组
—10.4
短路保护
带保护电路的电池组
—10.5
充电电压控制
系统保护电路
—11.1
充电电流控制
系统保护电路
—11.2
放电电压控制
系统保护电路
—11.3
放电电流控制
系统保护电路
—11.4
充放电温度控制
系统保护电路
—11.5
单级电池过充保护
多级串联电池/电池组
—12.2.1
单级电池过放保护
多级串联电池/电池组
—12.2.2
电池组低气压
见7.1 · 电池组
≤ 11.6 kPa (同7.1)kPa8.1
电池组温度循环
见7.2 · 电池组
范围 72 ℃ (同7.2,高温阶段)
范围 -40 ℃ (同7.2,低温阶段)
℃8.2
电池组振动
见7.3 · 电池组
≥ 7 Hz (同7.3,起始频率)
≤ 200 Hz (同7.3,上限频率)
Hz8.3
电池组加速度冲击
见7.4 · 电池组
范围 150 gn (同7.4,峰值加速度,容差±25gn)gn8.4
电池组跌落
电池组
= 1.0 m (非用户更换型)
= 1.5 m (用户可更换型)
= 1.5 m (预定使用高度高于1.0m的便携式电子产品供电的样品)
m8.5
阻燃要求-外壳
附录F · 电池组外壳
≥ V-1 阻燃等级 (充电限制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或最大放电电流的乘积超过15VA的电池组)8.9.2
阻燃要求-印制板
附录F · 电池组印制板
≥ V-1 阻燃等级 (充电限制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或最大放电电流的乘积超过15VA的电池组)8.9.3
阻燃要求-导线
附录G · 电池组导线
—8.9.4
阻燃要求-其他封装材料
附录F · 电池组其他封装材料
≥ V-1 阻燃等级 (充电限制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或最大放电电流的乘积超过15VA的电池组;胶带、标贴、热缩套管、泡沫材料不适用;作为燃烧物质可忽略不计的小零部件可不作考核)8.9.5
导线阻燃性
GB/T 5169.5—2020 · 导线绝缘
≤ 30 s (试验火焰移开后任何火焰自行熄灭时间)sGB/T 5169.5—2020 中第 11 章 试验结果的评定
检测结果限值判定(演示)
检测项目
测定结果
判定逻辑:测定结果与限值直接比对(未含测量不确定度保护带),正式报告请按 ILAC-G8 / 标准原文复核。
就这本标准问我
回答基于本标准的结构化解析与条款文本检索生成,附条款溯源;AI 解读请以标准正式原文为准。
看完方法,直接落成原始记录:自动带出检测要求与质控核查项,录读数自动计算判定,可导出活公式 Excel
高温外部短路6.1
将充满电的电池置于57℃±4℃环境中,待电池表面温度达到57℃±4℃后放置30min,用导线连接正负极端使全部外部电阻为80mΩ±20mΩ,监测温度变化,当温度下降值达到最大值20%或短接时间达24h时终止。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4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放置在57℃±4℃的环境中,待电池表面温度达到57℃±4℃后,再放置30min
3在此环境温度下用导线连接电池正负极端,确保全部外部电阻为80mΩ±20mΩ
4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下降值达到温度最大值的20%或短接时间达到24h时终止试验
过充电6.2
将放完电的电池用最大充电电流恒流充电至表8规定的试验电压,然后恒压充电,监测温度变化,当持续充电时间达7h或制造商定义充电时间中较大值,或温度下降值达最大值20%时终止。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
2先用最大充电电流(Icm)恒流充电至表8的试验电压,然后以该电压值恒压充电
3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持续充电时间达到7h或制造商定义充电时间中较大值,或电池温度下降值达到温度最大值的20%时终止试验
强制放电6.3
将放完电的电池以1It A电流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电上限电压(-Uup),反向充电共计90min。若90min内电压达到-Uup,则减小电流保持该电压继续反向充电至90min;若未达到,则90min后终止。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
2以1It A的电流进行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电上限电压(-Uup),反向充电时间共计90min
3若90min内电压达到-Uup,通过减小电流保持该电压继续反向充电至90min后终止;若未达到,则90min后终止
低气压7.1
将充满电的电池置于20℃±5℃真空箱中,抽真空降低压强至11.6kPa(模拟海拔15240m),保持6h。
仪器 1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仪器设备
真空箱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将电池放置于20℃±5℃的真空箱中
3抽真空将箱内压强降低至11.6kPa,并保持6h
温度循环7.2
将充满电的电池在20℃±5℃可控温箱中,升温至72℃±2℃保持6h,降温至-40℃±2℃保持6h,循环10次,最后在室温20℃±5℃下保存至少6h。
仪器 1 项试剂 0 项步骤 5 步
仪器设备
可控温箱
分析步骤
1将充满电的电池放置在温度为20℃±5℃的可控温箱体中
2将试验箱温度升高为72℃±2℃,并保持6h
3将试验箱温度降为-40℃±2℃,并保持6h
4重复步骤a)~b),共循环10次
5在室温20℃±5℃下至少保存6h
振动7.3
将充满电的电池紧固在振动试验台上,按表9参数进行正弦振动测试,对数扫频循环时间15min,每个方向12个循环,共计3h。
仪器 1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仪器设备
振动试验台
分析步骤
1将充满电的电池紧固在振动试验台上
2按表9中参数进行正弦振动测试,频率7Hz~200Hz~7Hz,对数扫频循环时间15min
3每个方向进行12个循环,每个方向循环时间共计3h
加速度冲击7.4
将充满电的电池固定在冲击台上,进行半正弦脉冲冲击试验,最初3ms内最小平均加速度75gn,峰值加速度150gn±25gn,脉冲持续时间6ms±1ms,每个方向三次。
仪器 1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仪器设备
冲击台
分析步骤
1将充满电的电池固定在冲击台上
2进行半正弦脉冲冲击试验,在最初的3ms内,最小平均加速度为75gn,峰值加速度为150gn±25gn,脉冲持续时间为6ms±1ms
3电池每个方向进行三次加速度冲击试验
跌落7.5
将充满电的电池按1m跌落高度自由落体跌落于混凝土板上。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按1m的跌落高度自由落体跌落于混凝土板上
3圆柱型和纽扣型电池两个端面各跌落一次,圆柱面跌落两次,共计四次;方型和软包装电池每个面各跌落一次,共六次
挤压7.6
将充满电的电池置于两个平面内,垂直于极板方向进行挤压,施加13.0kN±0.78kN挤压力,速度0.1mm/s,一旦压力达到最大值或电压下降三分之一即停止。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将电池置于两个平面内,垂直于极板方向进行挤压,两平板间施加13.0kN±0.78kN的挤压力,挤压速度为0.1mm/s
3一旦压力达到最大值或电池的电压下降三分之一,即可停止挤压试验
重物冲击7.7
将充满电的电池置于平台表面,将直径15.8mm±0.2mm金属棒横置在电池几何中心上表面,采用质量9.1kg±0.1kg的重物从610mm±25mm高处自由落体撞击,观察6h。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将电池置于平台表面,将直径为15.8mm±0.2mm的金属棒横置在电池几何中心上表面
3采用质量为9.1kg±0.1kg的重物从610mm±25mm的高处自由落体状态撞击放有金属棒的电池表面,并观察6h
热滥用7.8
将充满电的电池放入试验箱中,以5℃/min±2℃/min温升速率升温,当箱内温度达到130℃±2℃后恒温,持续30min。
仪器 1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仪器设备
试验箱
分析步骤
1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将电池放入试验箱中,以5℃/min±2℃/min的温升速率进行升温
3当箱内温度达到130℃±2℃后恒温,并持续30min
高温使用8.7
将充满电的样品置于高温试验箱内,试验箱温度设为制造商规定的充电上限温度、放电上限温度及80℃中的最大值,待样品表面温度稳定后保持7h,观察是否起火、爆炸、漏液或切断电路
仪器 1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仪器设备
高温试验箱
分析步骤
1将样品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置于高温试验箱内
2试验箱内温度设为制造商规定的电池组的充电上限温度和放电上限温度、电池的充电上限温度和放电上限温度及80℃中的最大值
3待样品表面温度稳定后,保持7h。若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的时间大于7h,可将高温试验时间延长至本次充放电循环结束
洗涤8.8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0 步
未解析到方法实质内容(可能为引用条款,待人工核对)
阻燃要求-外壳8.9.2
外壳应使用防火防护外壳,外壳应是不低于V-1级的材料或能通过附录F的试验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0 步
阻燃要求-印制板8.9.3
印制板应是不低于V-1级的材料或能通过附录F的试验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0 步
阻燃要求-导线8.9.4
导线应能通过附录G的试验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0 步
阻燃要求-其他封装材料8.9.5
适用时,材料应是不低于V-1级的材料或能通过附录F的试验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0 步
过压充电9.2
将电池组充满电后,继续以最大充电电流恒流充电至规定的试验电压或可能承受的最高电压值(两者取较高者),并保持该电压进行恒压充电,观察是否起火、爆炸、漏液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组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继续以最大充电电流(I_cm)恒流充电至规定的试验电压或者可能承受的最高电压值(两者取较高者),并保持该电压进行恒压充电
3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1h或(C/I_cm)h,两者取较大值;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至保护电路动作
过流充电9.3
将电池组放完电后,以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进行恒流充电,观察是否起火、爆炸、漏液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组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
2以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1.5I_cp)进行恒流充电
3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至充电上限电压U_up,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至保护电路动作
欠压放电9.4
将电池组充满电后,以最大放电电流恒流放电,放电后静置10min并继续充满电,观察是否起火、爆炸、漏液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4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组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以其最大放电电流I_dm恒流放电
3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放电至(n×0.15)V,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放电至保护电路动作
4放电后静置10min,并继续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过流放电9.5
将电池组充满电后,以1.5倍的过流放电保护电流恒流放电,观察是否起火、爆炸、漏液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组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以1.5倍的过流放电保护电流(1.5I_dp)恒流放电
3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放电至保护电路动作
外部短路9.6
将电池组充满电后,短路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外部短路总电阻为(80±20)mΩ,观察是否起火、爆炸、漏液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组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短路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外部短路总电阻为(80±20)mΩ
3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短路24h,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短路至保护电路动作
反向充电9.7
将电池组充满电后,以推荐充电电流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电上限电压,观察是否起火、爆炸、漏液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将电池组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
2以推荐充电电流I_cr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电上限电压(-U_up)
3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90min,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至保护电路动作
过压充电保护10.1
将样品进行500次循环测试,每次循环包括过压充电和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每次循环时过压充电保护电路都应动作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过压充电:充电电流为最大充电电流(I_cm),充电电压为(n×6.0)V或者可能承受的最高电压值(两者取最高者)
2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
3重复上述循环500次
过流充电保护10.2
将样品进行500次循环测试,每次循环包括过流充电和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每次循环时过流充电保护电路都应动作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过流充电:充电电流为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1.5I_cp),充电电压为充电上限电压(U_up)
2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
3重复上述循环500次,并应保证电池组在试验过程中的500次循环测试都在恒流充电状态下进行,如果电池组在进行完500次循环测试之前结束恒流充电状态,则应将电池按照4.5.2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继续进行上述循环测试
欠压放电保护10.3
将样品进行500次循环测试,每次循环包括欠压放电和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每次循环时欠压放电保护电路都应动作,最低电压都不应低于n倍的电池放电截止电压或电池组的放电截止电压中的较小者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欠压放电:放电电流为推荐放电电流(I_dr)
2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
3重复上述循环500次,必要时允许在保护电路动作后在循环中增加短暂充电以重新激活电池
过流放电保护10.4
将样品进行500次循环测试,每次循环包括过流放电和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每次循环时过流放电保护电路都应动作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过流放电:放电电流为1.5倍的过流放电保护电流(1.5I_dp)
2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
3重复上述循环500次,并应保证电池组在试验过程中的500次循环测试都在未放完电的状态下进行,如果电池组在进行完500次循环测试之前已经放完电,则应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继续进行上述循环测试
短路保护10.5
将样品进行500次循环测试,每次循环包括短路和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每次循环时短路保护电路都应动作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短路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或保护电路中的输出端子,外部短路总电阻为80mΩ±20mΩ
2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
3重复上述循环500次,并应保证电池组在试验过程中的500次循环测试都在未放完电的状态下进行,如果电池组在进行完500次循环测试之前已经放完电,则应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继续进行上述循环测试
充电电压控制11.1
在电子产品正常工作条件及对其模拟任何元器件的单一故障条件下,分别测量其输出的充电电压的最大值,充电电压值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电池或电池组制造商的规定值,如无规定则不应超过其充电上限电压(U_up)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2 步
分析步骤
1在电子产品正常工作条件下,测量其输出的充电电压的最大值
2在对其模拟任何元器件的单一故障条件下,测量其输出的充电电压的最大值
洗涤试验附录E
仪器 1 项试剂 1 项步骤 6 步
仪器设备
洗涤试验装置(见C.3)
试剂材料
NaOH溶液(pH 11.0±0.1(质量分数0.004%的NaOH溶液))
分析步骤
1配液:配制pH值为11.0±0.1的溶液(可使用质量分数为0.004%的NaOH溶液),并将溶液加热至45℃±2℃。
2浸泡:将样品固定在转动装置上(按照C.3),然后将样品放置在溶液中(电池中心距液面高度为300mm±10mm)浸泡0.5h,试验过程中保持溶液的温度为45℃±2℃。
3搅拌:将样品固定于转动装置上在溶液中转动0.5h,转速为60r/min。
4脱水:移除溶液,转动10min,转速为800r/min。
5烘干:将样品放置在高温箱中加热0.5h,加热温度为45℃±2℃。
6若样品还能继续充放电,则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方法继续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后结束试验;若样品不能继续充放电,则结束试验。
可燃性试验方法附录F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3 步
分析步骤
1施加试验火焰10s;如果火焰燃烧不超过30s,则立即在同一部位重复施加火焰1min;如果火焰燃烧仍不超过30s,则立即在同一部位重复施加火焰2min。
2试验火焰应施加到试验样品的内表面,位于被判定为因其靠近引燃源可能会成为被引燃的点。如果涉及垂直的部分,则要相对于该垂直方向约为45°施加火焰。如果涉及开孔,则火焰应施加到开孔的孔边缘上,否则要施加到实体表面上。任何情况下,要确保火焰的顶端和试验样品接触。
3试验要在其余两个样品上重复进行。如果受试部分有一个以上的点靠近引燃源,则对每一个试验样品要将火焰施加到靠近引燃源的不同的点上进行试验。
导线阻燃性试验方法导线阻燃性试验方法
仪器 0 项试剂 0 项步骤 5 步
分析步骤
1施加试验火焰的时间:第一个样品:10 s;第二个样品:60 s;第三个样品:120 s。
2支撑起燃烧器,使其轴线与垂直方向成 45°。导线与垂直方向也保持 45°,而其轴线所在垂直平面与燃烧器所在垂直平面成正交。
3试验在 3 个样品上进行。
4燃烧持续时间是指从试验火焰移开瞬间一直到任何火焰熄灭时的间隔时间。
5试验期间,绝缘材料的任何燃烧应稳定且无明显的蔓延。在试验火焰移开后,任何火焰应在 30 s 内自行熄灭。
公式已就位——生成原始记录后,这些公式将变成 Excel 里的活公式,改读数自动重算重判
电压管理公式A.1A.1
U1 ≥ U2 ≥ U5 ≥ U6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U1 ≥ U2 ≥ U5 ≥ U6
U1电池充电上限电压
U2电池充电限制电压
U5电池组充电限制电压
U6设备对电池/电池组的充电输入电压
电压管理公式A.2A.1
U1 ≥ U3 ≥ U4 ≥ U5 ≥ U6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U1 ≥ U3 ≥ U4 ≥ U5 ≥ U6
U1电池充电上限电压
U3电池组充电上限电压
U4电池组过压充电保护电压
U5电池组充电限制电压
U6设备对电池/电池组的充电输入电压
电压管理公式A.3A.1
U7 ≥ U8 ≥ U11 ≥ U12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U7 ≥ U8 ≥ U11 ≥ U12
U7放电切断保护电压,是指电池或电池组对设备供电的负载最低电压
U8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
U11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U12电池放电截止电压
电压管理公式A.4A.1
U7 ≥ U8 ≥ U9 ≥ U10 ≥ U12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U7 ≥ U8 ≥ U9 ≥ U10 ≥ U12
U7放电切断保护电压,是指电池或电池组对设备供电的负载最低电压
U8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
U9电池组欠压放电保护电压
U10电池组放电截止电压
U12电池放电截止电压
电流管理公式A.5A.2
I1 ≥ I2 ≥ I3 ≥ I4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I1 ≥ I2 ≥ I3 ≥ I4
I1电池最大充电电流
I2电池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
I3电池组最大充电电流
I4设备对电池/电池组的持续充电输入电流
电流管理公式A.6A.2
I5 ≤ I6 ≤ I7 ≤ I8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I5 ≤ I6 ≤ I7 ≤ I8
I5电池/电池组对设备的持续放电负载电流
I6电池组最大放电电流
I7电池组过流放电保护电流
I8电池最大放电电流
充电温度管理公式A.7A.3
T1 ≥ T2 ≥ T3 + ΔT1 + ΔT2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T1 ≥ T2 ≥ T3 + ΔT1 + ΔT2
T1电池上限充电温度
T2电池组上限充电温度
T3设备工作温度上限
ΔT1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自发热导致的温升
ΔT2设备工作时其他元器件发热导致的温升
充电温度管理公式A.8A.3
T4 ≥ T5 ≥ T6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T4 ≥ T5 ≥ T6
T4设备工作温度下限
T5电池组下限充电温度
T6电池下限充电温度
放电温度管理公式A.9A.4
T7 ≥ T8 ≥ T3 + ΔT3 + ΔT4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T7 ≥ T8 ≥ T3 + ΔT3 + ΔT4
T7电池上限放电温度
T8电池组上限放电温度
T3设备工作温度上限
ΔT3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自发热导致的温升
ΔT4设备工作时其他元器件发热导致的温升
放电温度管理公式A.10A.4
T4 ≥ T9 ≥ T10
计算表达式(可直接用于 Excel/程序)
T4 ≥ T9 ≥ T10
T4设备工作温度下限
T9电池组下限放电温度
T10电池下限放电温度
标准中"施加在执行过程与条件上的要求"(C1 环境 / C4 样品 / C6 质控 / C7 条件限值 / C8 适用范围 / C9 过程参数),是原始记录模板与自动核查的数据源。
C1 · 环境条件试验环境 · 相对湿度
≤ 75 %试验环境条件出处:3.20
C1 · 环境条件电池 · 真空箱温度、压强和保持时间
将电池放置于 20℃ ± 5℃ 的真空箱中,抽真空将箱内压强降低至 11.6 kPa,并保持 6 h充满电后出处:3.20
C1 · 环境条件试验箱 · 温度
72±2 ℃高温保持6h出处:3.20
C1 · 环境条件试验箱 · 温度
-40±2 ℃低温保持6h出处:3.20
C1 · 环境条件样品 · 室温保存时间
≥ 6 h室温20℃±5℃下出处:3.20
C2 · 试验介质/溶液允许配液 · pH 值
11.0±0.1配液时出处:3.20
C3 · 样品状态调节强制样品 · 预处理时间/温度
168±None h试验前,样品在空气循环烘箱内处理出处:3.20
C3 · 样品状态调节强制印制板 · 预处理时间/温度
24±None h对印制板,在温度为 125℃±2℃ 空气循环的烘箱内进行预处理出处:3.20
C5 · 设备能力要求强制控制值或测量值 · 准确度
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所有控制值或测量值的准确度应在下述公差范围内: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出处:3.20
C5 · 设备能力要求电压 · 准确度
0±0.2 %控制值或测量值准确度出处:3.20
C5 · 设备能力要求电流 · 准确度
0±1 %控制值或测量值准确度出处:3.20
C5 · 设备能力要求时间 · 准确度
0±0.1 %控制值或测量值准确度出处:3.20
C5 · 设备能力要求容量 · 准确度
0±1 %控制值或测量值准确度出处:3.20
C5 · 设备能力要求转速 · 准确度
0±1 %控制值或测量值准确度出处:3.20
C5 · 设备能力要求强制引入导线测试或连接 · 总电阻
≤ 20 mΩ试验需要引入导线测试或连接时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标识和警示说明 · 试验后外观
试验后,标识和警示说明仍应清晰,铭牌不应轻易被揭掉,而且不应出现卷边。擦拭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电池 · 安全性能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电池 · 安全性能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电池 · 安全性能
试验后,组成电池的部件(粉尘状产物除外)或电池整体不应穿透铝网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样品 · 安全性能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热塑性材料 · 应力消除
模压或注塑成形的外壳或结构中包含的热塑性材料应能保证在释放由模压或注塑成形所产生的内应力时,均不应发生影响安全的收缩或形变模压或注塑成形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样品 · 物理形变
样品不应发生导致内部组成暴露或影响安全的物理形变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样品 · 高温安全性
样品在高温条件下使用应具有足够的安全性高温条件下使用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样品 · 安全性能
未切断电路,在高温试验过程中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方法继续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未切断电路,继续充放电循环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电池组外壳 · 阻燃等级
电池组的外壳应使用防火防护外壳,外壳应是不低于 V-1 级的材料或能通过附录 F 的试验电池组外壳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印制板 · 阻燃等级
印制板应是不低于 V-1 级的材料或能通过附录 F 的试验印制板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导线 · 阻燃性能
导线应能通过附录 G 的试验导线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材料 · 阻燃等级
适用时,材料应是不低于 V-1 级的材料或能通过附录 F 的试验适用时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电池组 · 安全性能
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样品 · 起火/爆炸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试验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试验样品 · 完全燃尽
——在每次施加试验火焰后,试验样品不应完全燃尽;在每次施加试验火焰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自身维持火焰 · 熄灭时间
≤ 30 s在施加任何一次试验火焰后出处:3.20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铺底层或包装用薄纸 · 起燃
——规定的铺底层或包装用薄纸不应起燃。试验后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电池 · 过充电试验电压
充电限制电压(Ucl) 过充电试验电压(Ut) Ucl<4.25 Ucl+0.4 4.25≤Ucl<4.45 4.65 Ucl≥4.45 Ucl+0.2根据充电限制电压Ucl分段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样品 · 等级
(25,30) 3 [30,40) 4 [40,50) 5 [50,60) 6 [60,65] 7 (65,70) 8 [70,75] 10 (75,∞) 13根据尺寸范围分段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样品 · 跌落高度
非用户更换型 1.0 m 用户可更换型 1.5 m 对于如手持式电子设备等预定使用高度高于 1.0 m 的便携式电子产品供电的样品,其跌落高度应为 1.5 m根据样品类型和预定使用高度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电池组 · 阻燃等级
对于充电限制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或最大放电电流的乘积超过 15 VA 的电池组,其封装所使用的材料,应能限制火焰的蔓延,其阻燃等级应满足 8.9.2~8.9.5 的相应要求充电限制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或最大放电电流的乘积超过15VA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电池组 · 试验电压
当 n=1 时,规定的试验电压为 6 V,当 n≥2 时,规定的试验电压为 (n×6.0)V根据n值分段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过流充电保护电流 · 试验取值
当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时,试验时以区间值上限代替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 (1.5\ I_{cp}) 。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欠压放电保护 · 最低电压
每次循环时电池组的欠压放电保护电路都应动作,最低电压都不应低于 n 倍的电池放电截止电压 (n \times U_{do}) 或电池组的放电截止电压中的较小者。每次循环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充电电压值 · 最大值
充电电压值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电池或电池组制造商的规定值,如无规定则不应超过其充电上限电压( U_{up} )。正常工作条件及故障条件下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充电电流 · 最大值
充电电流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电池或电池组的最大充电电流( I_{cm} )。正常工作条件及故障条件下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放电电压 · 最小值
放电电压的最小值不应低于电池或电池组的放电截止电压 (U_{do}) 。正常工作条件及故障条件下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放电电流 · 最大值
放电电流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电池或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 I_{dm} )。正常工作条件及故障条件下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电池充放电 · 温度范围
当温度超出制造商规定的范围时,电池应不能进行充放电。温度超出制造商规定的范围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充电 · 温度上限
在样品空电状态下,将样品置于温度试验箱中,当样品达到 T_{cm} + 4^{\circ}C , 并达到平衡后进行充电,电池应不能进行充电。样品空电状态下,达到 T_{cm} + 4℃ 并平衡后充电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充电 · 温度下限
在样品空电状态下,将样品置于温度试验箱中,当样品达到 T_{cl} - 4^{\circ}C ,并达到平衡后进行充电,电池应不能进行充电。样品空电状态下,达到 T_{cl} - 4℃ 并平衡后充电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放电 · 温度上限
在样品满电状态下,将样品置于温度试验箱中,当样品达到 T_{dm} + 4^{\circ}C , 并达到平衡后进行放电,电池应不能进行放电。样品满电状态下,达到 T_{dm} + 4℃ 并平衡后放电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放电 · 温度下限
在样品满电状态下,将样品置于温度试验箱中,当样品达到 T_{dl} - 4^{\circ}C ,并达到平衡后进行放电,电池应不能进行放电。样品满电状态下,达到 T_{dl} - 4℃ 并平衡后放电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充放电行为停止时的温度值 · 允许充放电温度范围
充放电行为停止时的温度值不应超过电池或电池组所规定的允许的充放电温度范围。充放电行为停止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保护电路动作时电压 · U1/U2 与充电限制电压关系
充电至保护电路终止充电,保护电路动作时, U_{1} 应大于电池充电限制电压, U_{2} 应小于电池组充电限制电压。充电至保护电路终止充电,保护电路动作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强制保护电路动作时电压 · U1/U2 与放电终止电压关系
放电至保护电路终止放电,保护电路动作时, U_{1} 应小于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U_{2} 应大于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放电至保护电路终止放电,保护电路动作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压 · 正常工作电压范围
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压不超过电池或电池组制造厂商规定的正常工作电压范围,单一电池组成的电池组相关电压参数关系示例如图A.1所示。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充放电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推荐设备充电保护电压/放电保护电压 · 安全电压上限/放电截止电压
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电保护电压宜低于其安全电压上限,放电保护电压高于其放电截止电压。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充放电保护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推荐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压 · 当前环境温度下的充电上限电压及放电截止电压
若电池或电池组的充电上限电压或放电截止电压与环境温度紧密相关,设备宜控制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压不超出其在当前环境温度下的充电上限电压及放电截止电压。充电上限电压或放电截止电压与环境温度紧密相关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设备所用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流 · 正常工作电流范围
设备所用的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流不超过电池或电池组的正常工作电流范围,单一电池组成的电池组相关电流参数关系示例如图 A.2 所示。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充放电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推荐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最大充电电流/最大放电电流 · 允许的最大充电电流/最大放电电流
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最大充电电流宜低于电池或电池组所允许的最大充电电流,电池或电池组对设备的最大放电电流低于电池或电池组所允许的最大放电电流。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充放电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推荐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流 · 当前环境温度下的最大充电和放电电流
设备宜能根据环境温度调整电池或电池组的充放电电流,确保设备中的电池或电池组不超出其在当前环境温度下的最大充电和放电电流。设备根据环境温度调整充放电电流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电温度 · 工作温度范围
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充电温度不超过电池或电池组的工作温度范围,如图 A.3 所示,一般情况下,各参数关系见公式(A.7)和公式(A.8)。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放电温度 · 工作温度范围
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的放电温度不超过电池或电池组的工作温度范围,如图A.4所示,一般情况下,各参数关系见公式(A.9)和公式(A.10)。设备对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出处:3.20
C7 · 分级/条件限值推荐设备充电电路 · 充电电流与电压
若使用的电池或电池组在不同环境温度下最大充电电流和充电限制电压存在差异,设备的充电电路宜根据电池或电池组的温度情况,控制充电电流与电压不超过当前温度下可接受的范围。电池或电池组在不同环境温度下最大充电电流和充电限制电压存在差异时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电池或电池组样品 · 实际容量
电池或电池组样品的实际容量应大于或等于其额定容量,否则不能作为型式试验的典型样品。作为型式试验典型样品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元器件 · 试验条件
该元器件还应作为电池、电池组或保护电路的一个组成部分承受本文件规定的有关试验元器件作为电池、电池组或保护电路组成部分时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元器件 · 试验条件
如果某元器件没有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范,则该元器件应按电池、电池组或保护电路中实际存在的条件进行试验元器件无对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范时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样品 · 洗涤试验或警示说明
样品应通过附录 E 规定的洗涤试验来检验其是否合格,或增加警示说明适用时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样品 · 阻燃要求适用性
对于没有外壳、导线等材料的样品,相应材料的阻燃要求不适用没有外壳、导线等材料的样品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保护电路 · 移除条件
若其保护电路不能通过第10章的测试,则在进行本章测试时应将其保护电路移除保护电路不能通过第10章测试时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电池组 · 过流充电保护电流替代
对于未设计过流充电保护的电池组,试验时以 1.5 倍的最大充电电流 (1.5 Icm) 代替 1.5 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 (1.5 Icp)未设计过流充电保护的电池组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电池组 · 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取值
当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时,试验时以区间值上限代替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 (1.5Icp)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时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导线绝缘 · 火焰蔓延
导线的绝缘不得有助于火焰的蔓延。试验期间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绝缘材料 · 燃烧状态
试验期间,绝缘材料的任何燃烧应稳定且无明显的蔓延。试验期间出处:3.20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强制火焰 · 自行熄灭时间
≤ 30 s试验火焰移开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或电池组 · 静置时间
10±None min充电前先按4.5.2放电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模拟故障或异常工作条件 · 施加方式
如果要求施加模拟故障或异常工作条件,应依次施加,一次模拟一个故障。要求施加模拟故障或异常工作条件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或电池组 · 充放电完整循环次数
2±None 次按4.5规定充放电程序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自身带有保护电路的电池组 · 接触放电测试
4±None kV充放电循环预处理并充满电后,按GB/T17626.2对每个输出端子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标识和警示说明 · 擦拭时间
15±None s蘸水棉布擦拭,再用75%体积分数医用酒精棉布擦拭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样品 · 放置时间
≥ 30 min温度达到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温度下降值
≥ 20 %温度下降达到温度最大值的20%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短接时间
≥ 24 h短接时间达到24h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持续充电时间
≥ 7 h或制造商定义充电时间中较大值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温度下降值
≥ 20 %温度下降达到温度最大值的20%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反向充电电流和时间
以 1It A 的电流进行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电上限电压 (-Uup),反向充电时间共计 90 min放完电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电池 · 反向充电控制
如果在反向充电 90 min 内,电压达到负的充电上限电压 (-Uup),应通过减小电流保持该电压继续进行反向充电反向充电90min内电压达到负的充电上限电压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反向充电终止条件
如果在反向充电 90 min 内,电压未达到负的充电上限电压 (-Uup),则反向充电共计 90 min 后终止试验反向充电90min内电压未达到负的充电上限电压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试验过程 · 温度转换时间
≤ 30 min每两个温度之间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振动试验 · 振动参数
f1、f4 ——下限、上限频率振动试验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振动参数 · 位移量
振动参数是指位移或加速度的最大绝对数值,例如:位移量为0.8 mm对应的峰-峰值的位移量为1.6 mm振动试验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振动循环次数和时间
每个方向进行 12 个循环,每个方向循环时间共计 3 h 的振动每个方向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电池 · 防止外部短路
试验过程中电池应防止发生外部短路试验过程中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挤压方向
圆柱型电池挤压时使其纵轴向与两平板平行,扣式电池采用电池上下两面与两平板平行的方式进行挤压试验不同电池类型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方型软包装电池 · 挤压方式
对于样品长度不小于25 mm的方型软包装电池,需将直径25 mm的钢质半圆柱体置于电池宽面上进行挤压样品长度不小于25mm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挤压装置 · 停止时间间隔
≤ 100 ms挤压达到截止条件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试验箱 · 温升速率和恒温时间
试验箱以 5℃/min ± 2℃/min 的温升速率进行升温,当箱内温度达到 130℃ ± 2℃ 后恒温,并持续 30 min升温至130℃±2℃后恒温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 · 持续加热时间
≥ 30 min持续加热30min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样品 · 保持时间
≥ 7 h待样品表面温度稳定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允许高温试验 · 试验时间延长条件
若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的时间大于 7 h,可将高温试验时间延长至本次充放电循环结束若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的时间大于7h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组 · 充电时间
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 1 h 或 (C/Icm) h,两者取较大值移除保护电路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组 · 过流充电电流
将电池组按照 4.5.2 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然后以 1.5 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 (1.5 Icp) 进行恒流放完电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电池组 · 静置时间
≥ 10 min放电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保护装置动作后的样品 · 静置时间
1±None min保护装置动作后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过流充电试验 · 充电电流倍数
1.5±None 倍过流充电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过流放电试验 · 放电电流倍数
1.5±None 倍过流放电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8.8 试验样品 · 样品数量
3±None 个若有必要进行 8.8 试验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钢丝网 · 放置距离
38±None mm钢丝网放置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铝丝网 · 规格尺寸
610±10 mm样品周围罩八边形铝丝网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铝丝网 · 金属丝直径/目数
16 ~ 18 目铝丝网规格要求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搅拌 · 转动时间/转速
0.5±None h将样品固定于转动装置上在溶液中转动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脱水 · 转动时间/转速
10±None min移除溶液后脱水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烘干 · 加热时间/温度
0.5±None h将样品放置在高温箱中加热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试验火焰 · 施加时间
10±None s施加试验火焰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试验火焰 · 重复施加时间
1±None min如果火焰燃烧不超过 30 s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试验火焰 · 重复施加时间
2±None min如果火焰燃烧仍不超过 30 s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试验火焰 · 施加位置
试验火焰应施加到试验样品的内表面,位于被判定为因其靠近引燃源可能会成为被引燃的点。试验火焰施加时出处:3.20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试验火焰 · 施加位置
如果涉及开孔,则火焰应施加到开孔的孔边缘上,否则要施加到实体表面上。如果涉及开孔出处:3.20
GB/T 2423.5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T 2423.10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T 2423.2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M:低气压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T 2423.22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版本绑定规范性引用
GB/T 5169.5—2020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5部分:试验火焰 针焰试验方法 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版本绑定规范性引用
GB/T 5330—2003工业用金属丝编织方孔筛网版本绑定规范性引用
GB/T 6005—2008试验筛 金属丝编织网、穿孔板和电成型薄板 筛孔的基本尺寸版本绑定规范性引用
GB/T 17626.2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不直接构成认可能力认可领域:未识别
本标准为技术规范,属管理/基础/参考类文件,不直接构成检测能力;CNAS 能力范围中无需为其单列检测能力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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