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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 AI 结构化解析
GB/T18204.6-2025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6 部分: 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public places— Part 6: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health monitoring
发布日期 2025-05-30
实施日期 2025-12-01
替代标准 GB/T 18204.6—2013
解析引擎 v3.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频次、样本量与采样要求、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描述了证实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其他场所参照执行。
0 参数限值 0 试验方法 0 计算公式 2 术语 37 约束 5 引用 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解析版本
AI 问答 术语 限值速查 限值判定 试验方法 计算公式 约束条件 引用标准 能力表述 质检复核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3.1
在公共场所营业期间内,根据卫生状况评价目标开展环境样本采集与检测。
客流高峰期3.2
在公共场所营业期间内,顾客数量占设计最大客容量比例在70%(含)以上的时间段。
本标准为方法/管理类标准,无数值限值指标表;检出限、精密度等要求见「试验方法」「约束条件」页签
检测结果限值判定(演示)
检测项目
测定结果
判定逻辑:测定结果与限值直接比对(未含测量不确定度保护带),正式报告请按 ILAC-G8 / 标准原文复核。
就这本标准问我
回答基于本标准的结构化解析与条款文本检索生成,附条款溯源;AI 解读请以标准正式原文为准。
看完方法,直接落成原始记录:自动带出检测要求与质控核查项,录读数自动计算判定,可导出活公式 Excel
本标准为限量/产品类标准,未单独抽取试验方法。
公式已就位——生成原始记录后,这些公式将变成 Excel 里的活公式,改读数自动重算重判
未抽取到计算公式。
标准中"施加在执行过程与条件上的要求"(C1 环境 / C4 样品 / C6 质控 / C7 条件限值 / C8 适用范围 / C9 过程参数),是原始记录模板与自动核查的数据源。
C4 · 样品采集/保存饮水水样采集 · 采样体积
500±None mL淋浴喷头或浴缸水龙头正常使用的热水用于理化检验;冷水用于微生物检验出处:4.1.2.2
C4 · 样品采集/保存强制营业区采样 · 采样位置要求
4.2.1.3 采样要求:选择经常使用的营业区,测试高度应与呼吸带高度一致,测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风道等。选择经常使用的营业区,测试高度与呼吸带高度一致,避开通风口、通风道出处:4.2.1.2
C4 · 样品采集/保存泳池水样采集 · 采样深度与体积
500±None mL泳池水面下30 cm处和浸脚池水面以下,各采集2份水样出处:4.3.2.2
C4 · 样品采集/保存强制测点设置 · 避开位置
测点设置应避开进水口、排水口及消毒剂投加口。测点应避开进水口、排水口及消毒剂投加口出处:4.3.2.3
C4 · 样品采集/保存淋浴水样采集 · 采样体积
500±None mL淋浴喷头正常使用的热水用于理化检验;冷水用于微生物检验出处:4.3.3.3
C4 · 样品采集/保存强制沐浴池水样采集 · 采样深度与体积
500±None mL每个测点水面下30 cm处各采集2份水样,分别用于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出处:4.3.3.3
C4 · 样品采集/保存强制营业区采样 · 采样位置要求
4.4.3 采样要求:选择经常使用的营业区,测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风道等。选择经常使用的营业区,测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风道出处:4.4.2
C4 · 样品采集/保存强制采样后样品处理 · 标记与记录
7.1 采样后应立即进行标记,填写采样记录单;采样后出处:6.6
C4 · 样品采集/保存强制样品保存运输 · 保存运输条件与送检时限
≤ 4 h用于微生物检测的样品应冷藏避光保存运输出处:7.1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采样流量校准 · 前后两次校准流量值相对偏差
≤ 5 %采样前和采样后均要在负载条件下进行流量校准出处:6.4
C6 · 精密度/质控限强制化学性指标监测采样 · 空白对照与平行样
6.5 化学性指标监测采样应设空白对照,并采平行样。化学性指标监测采样出处:6.4
C7 · 分级/条件限值客房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每间客房室内面积 <50 m² 的设置1个测点,客房室内面积 50 m²~200 m² 的设置 2 个测点,客房室内面积 >200 m² 的设置 3 个~5 个测点。按客房室内面积分段:<50 m²设1个;50~200 m²设2个;>200 m²设3~5个出处:4.1.1.2
C7 · 分级/条件限值营业厅/室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座位数量 <300 个的营业厅/室布置 1 个~2 个测点, 座位数量 300 个~500 个的营业厅/室布置 2 个~3 个测点, 座位数量 501 个~1000 个的营业厅/室布置 3 个~4 个测点, 座位数量 >1000按座位数量分段:<300个设1~2个;300~500个设2~3个;501~1000个设3~4个;>1000个设5个出处:4.2.1.2
C7 · 分级/条件限值营业面积≤50 m²场所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1±None 个营业面积 ≤50 m² 的场所出处:4.2.2.1
C7 · 分级/条件限值营业面积≥200 m²场所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3 ~ 5 个营业面积 ≥200 m² 的场所出处:4.2.2.2
C7 · 分级/条件限值功能区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1±None 个营业面积 <50 m² 的功能区出处:4.3.1.2
C7 · 分级/条件限值功能区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3 ~ 5 个营业面积 >200 m² 的功能区出处:4.3.1.2
C7 · 分级/条件限值泳池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4.3.2.2 监测样本量: 儿童泳池布置 1 个~2 个测点, 成人泳池面积 ≤ 1 000 m² 的布置 2 个测点, 成人泳池面积 >1 000 m² 的布置 3 个测点;儿童泳池设1~2个;成人泳池面积≤1000 m²设2个;>1000 m²设3个出处:4.3.2.1
C7 · 分级/条件限值理(美)发店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1±None 个理(美)发店营业面积 <50 m² 时出处:4.4.2
C7 · 分级/条件限值理(美)发店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3 ~ 5 个营业面积 >200 m² 时出处:4.4.2
C7 · 分级/条件限值营业面积<1000 m²场所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2±None 个营业面积 <1 000 m² 的场所出处:4.5.1
C7 · 分级/条件限值营业面积>5000 m²场所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5±None 个营业面积 >5 000 m² 的场所出处:4.5.2
C7 · 分级/条件限值场所测点数量 · 测点设置数量
4.6.2 监测样本量: 营业面积 <200 m² 的场所布置 1 个测点, 营业面积 200 m²~1000 m² 的场所布置 2 个测点, 营业面积 >1000 m² 的场所布置 3 个测点。按营业面积分段:<200 m²设1个;200~1000 m²设2个;>1000 m²设3个出处:4.6.1
C8 · 适用范围与限制监测要求 · 参照范围
根据相应场所特点参照 4.1~4.6 的要求进行监测。根据相应场所特点参照4.1~4.6的要求进行监测出处:4.6.3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空气质量监测 · 监测频次
4.1.1.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应在当日上午、下午各监测1次;公共场所营业期间出处:3.2
C9 · 过程控制参数客房监测样本量 · 抽取比例
3 ~ 5 %客房数量 ≤ 100间的场所出处:4.1.1.2
C9 · 过程控制参数客房监测样本量 · 抽取比例
1 ~ 3 %客房数量>100间的场所出处:4.1.1.2
C9 · 过程控制参数客房监测样本量 · 最少监测客房数量
≥ 3 间每个场所出处:4.1.1.2
C9 · 过程控制参数营业厅/室监测样本量 · 抽取比例
20±None %按内部营业厅/室数量抽取,且不少于1个出处:4.2.1.1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场所监测样本量 · 功能区分类采样
4.3.1.2 监测样本量:场所营业面积应按不同功能区(如浴室、游泳池、更衣室、休息室等)分类计算,每类功能区分别采样。按不同功能区(如浴室、游泳池、更衣室、休息室等)分类计算,每类功能区分别采样出处:4.3.1.1
C9 · 过程控制参数美容店监测样本量 · 抽取比例
20±None %按美容房间数量抽样,且每个美容场所监测的美容房间数不少于2间出处:4.4.1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兼有美容区和美发区的场所 · 分区采样
兼有美容区和美发区的场所,应分区采样。兼有美容区和美发区的场所出处:4.4.3
C9 · 过程控制参数公共用品用具监测样本量 · 抽取比例
3 ~ 5 %按各类物品清洗消毒后备用总数的比例抽取出处:4.6.3
C9 · 过程控制参数每类用品用具采样数量 · 采样数量范围
3 ~ 10 件每类用品用具出处:4.6.3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空气采样系统 · 气密性检查
6.4 每次空气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的气密性进行检查。每次空气采样前出处:6.3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微生物指标监测采样 · 无菌操作
6.6 微生物指标监测采样应无菌操作。微生物指标监测采样出处:6.5
C9 · 过程控制参数强制采样用具 · 灭菌处理与无菌保存
采样用具,如采样器皿、试管、广口瓶、剪刀等,应经灭菌处理,无菌保存。采样器皿、试管、广口瓶、剪刀等采样用具出处:6.6
GB/T 18204.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性指标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T 18204.2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2 部分: 化学性指标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T 18204.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指标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T 18204.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指标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GB/T 18204.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最新版适用规范性引用
检测能力(方法标准)认可领域:未识别
解析模型与复核模型对以下关键数值意见不一。 点击您认可的一侧卡片即可投票,多数人的意见即最终结论;每项仅可投一次,首次投票 +2 LP。 已定案项目会在正文对应位置标注 ⚖,悬停可见两模型的分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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